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R3J*** | 2024-12-20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RW5*** | 2024-07-11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