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A1U*** | 2024-12-1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