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津AX2*** | 2024-12-25 | 機動車行駛時,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50 | 未知 |
津AX2*** | 2024-08-13 | 機動車行駛時,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