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EJ6*** | 2024-09-19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