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A86*** | 2024-11-0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