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渝D76*** | 2024-11-10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渝D76*** | 2024-07-07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