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DD6*** | 2024-09-02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鄂DA6*** | 2024-08-22 |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 200 | 3 |
鄂DA6*** | 2024-10-04 |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