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H·T***2 | 2024-10-14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