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E·N***9 | 2024-11-08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