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A·5***0 | 2024-12-09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