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A·6***V | 2024-09-06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