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K·K***7 | 2024-07-03 | 機動車違反警告標線指示的 | 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