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EVL*** | 2024-08-31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實際上,一旦發(fā)現(xiàn)被拍照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jù)”。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