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DF8*** | 2024-12-06 | 不按規定停車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