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E8A*** | 2024-09-24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多少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