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H·U***8 | 2024-11-09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