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J16*** | 2024-11-09 | 駕駛摩托車時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或者乘坐人員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 | 200 | 2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