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皖B13*** | 2024-11-27 | 1344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的 | 200 | 3 |
蘇JMU*** | 2024-10-1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