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jb1*** | 2024-07-16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