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JN9*** | 2024-12-1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