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B05*** | 2024-09-19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