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J65*** | 2024-09-10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在紅燈、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通行的 | 200 | 6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