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DA4*** | 2024-11-10 |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后,駕駛人不按規定使用危險報警閃光燈的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