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QA6*** | 2024-10-29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