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PD0*** | 2024-10-23 | 中型以上貨車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