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B9S*** | 2024-07-11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 50 | 未知 |
冀B9S*** | 2024-07-30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 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