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DQF*** | 2024-08-2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