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D19*** | 2024-10-3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