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CZ9*** | 2024-12-1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多少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