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C30*** | 2024-08-1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