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MD9*** | 2024-12-05 | 駕駛機動車違反禁行、限行規定的 | 300 | 3 |
粵MD9*** | 2024-08-07 | 駕駛機動車違反禁行、限行規定的 | 300 | 3 |
鄂JA2*** | 2024-11-22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