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D52*** | 2024-12-06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