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HEC*** | 2024-11-2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