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D16*** | 2024-10-2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