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G63*** | 2024-07-1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G63*** | 2024-09-0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