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F75*** | 2024-09-25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