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F97*** | 2024-12-1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