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AW6*** | 2024-07-22 | 駕駛室放置物品妨礙安全 | 2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