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56*** | 2024-11-0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