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AXG*** | 2024-10-08 | 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