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GU4*** | 2024-07-22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