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B30*** | 2024-09-19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多少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