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MA5*** | 2024-07-06 |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 50 | 2 |
蘇MA5*** | 2024-10-27 |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 50 | 2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