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BA6*** | 2024-11-2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