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渝AB1*** | 2024-11-24 | 機動車未按規定臨時停車 | 未知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