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QQ3*** | 2024-09-29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