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A5N*** | 2024-07-3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biāo)志指示的 | 15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fā)現(xiàn)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zhǔn)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jù)”。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guān)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biāo)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jīng)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