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D26*** | 2024-10-28 | 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 | 100 | 未知 |
冀DT2*** | 2024-08-05 | 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