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DPF*** | 2024-09-04 | 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粘貼車身反光標識 | 15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