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A8B*** | 2024-08-21 |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